消防設施技術要求
牢固程度技術要求:安裝牢固、平穩、無傾斜;安裝在輕質墻上,應采取加固措施。
柜內配線技術要求:配線清晰、整齊、美觀、避免交叉,并應固定牢固。
導線編號技術要求:電纜和所配導線的端部均應標明編號,編號應與圖紙符合,字跡清晰,不易褪色。
接線端子的接線根數技術要求:端子板的每個接線端子,其接線不應超過兩根。
電纜芯和導線的余量技術要求:電纜和導線應留有不小于0.2m的余量。
備用電源自動充電
備用電源自動充電技術要求:主電源恢復后,備用電源自動切除,并自動浮充,充電達到額定值以后,自動斷開,處于備用狀態。
檢驗方法:將主電斷開,使控制器處于備電工作狀態,監視30min,記錄此時備電電壓值,然后恢復主電,10min后記錄備電電壓值,通過比較,確認備電是否具有自動充電功能。
強行切換功能技術要求:發生火災,當火災應急廣播與廣播音響系統合用時,應能在消防控制室將著火層及相鄰上、下層的揚聲器和公共廣播擴音機強制轉入火災應急廣播狀態。
檢驗方法:在消防控制室人為地模擬火警狀態,觀察是否可將正在進行的一般廣播強行切換為火災應急廣播。
倉庫的噴頭布置技術要求:
a)噴頭濺水盤與其下方被保護的垂直距離應滿足:距可燃物品的堆垛不應小于900mm。
b.距難燃物品的堆垛不應小于450mm。堆垛間設置噴頭時堆垛邊與噴頭垂線水平距離不應小于300mm。
c)高架倉庫噴頭布置除符合本條件a)、b)外,設置在屋面板下的噴頭,間距不應大于2m。
d)貨架內應分層布置噴頭,分層布置噴頭的垂直高度,當儲存可燃物品時,不應大于4m;當儲存難燃物品時,不應大于6m。
主要設備及零配件外觀技術要求:
a)無變形及其它機械性損傷。
b)外露非機械加工表面保護徐層完好。
c)無保護涂層的機械加工面無銹蝕。
d)所有外露接口無損傷,堵、蓋等保護物包封良好。
e)銘牌清晰、牢固。
f)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組盤車應靈活,無阻滯,無異常聲音,高倍數泡沫發生器用手轉動葉輪應靈活;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動機構應無卡阻現象。